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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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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

李德生
邮箱:759054196@qq.com
办公电话:18831858205

执业理念:秉工匠精神,铸法律长城。

业务领域:

重大、疑难、复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刑事辩护。

工作经验:

2010年参加工作,就职于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安全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十余年,办理各类事故千余起,具有丰富的事故调查处理和保险理赔经验。

对于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车损鉴定、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肇事罪具有深入的研究与独到的见解。

办案思路清晰开阔,思维缜密,胆大心细;社会知识丰富,善于应对复杂局面;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

经典案例:

120168月,某驾驶员驾驶危险品半挂货车行驶至G311河南许昌襄城段,拐弯时与正常直行小货车相撞,造成小货车驾驶员到场死亡、副驾驶重伤、车辆报废,负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提前介入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驾驶员免予刑事处罚。

220176月,下雨天,视线模糊,某驾驶员驾驶普通半挂货车行驶至广东江门市开平市,停车起步时,未观察到有一推自行车过斑马线的行人,造成行人死亡。离开现场几百公里后,被交警传唤至事发地(涉嫌肇事逃逸)。经过调查取证并与交警多次沟通,此事故认定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但并未认定逃逸。通过与家属多次见面调解,达成赔偿协议,最终驾驶员免予刑事处罚。

320178月,某驾驶员驾驶普通半挂货车行驶至山东章丘一路口,与一骑自行车妇女相撞,造车妇女当场死亡。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后,以驾驶车辆未让右边先行,准备认定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经现场仔细调查取证,发现在死者行驶的支路距离主路十几米处,设立有一停车让行标志,因被树木遮挡,交警勘查时未能发现。经与交警再次勘查现场,最终反转,认定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此案不仅减少了经济赔偿,而且避免了驾驶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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