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
电话:0318-2681970 或 2081970
传真:0318-2681970
邮箱:rmcc999@126.com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529号一、二、三楼
本所新闻
发布时间:2014-08-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经实施,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所全体律师学习集中学习了该解释的全部条文,就解释重点条文的出台的立法原因、立法背景及如何运用等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上一篇:我所全体律师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
下一篇:我所三名律师办理一起因家暴引起的杀人案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dddddddd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