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型案例 —
电话:0318-2681970 或 2081970
传真:0318-2681970
邮箱:rmcc999@126.com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529号一、二、三楼
发布时间:2017-11-30
2018年11月中旬,彭老板通过诉讼撤掉了欠债人刘某与其原配偶孙某多年前的离婚协议,这也是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周振毅律师代理的一起相对罕见的离婚协议撤销之诉。
早在2014年,刘某为其关联的能源企业融资向彭老板举债300万元,但因经营不善,无力还债,2016年被诉至法院,在债务人、共同债务人、配偶、担保人等六位被告一审全被判还钱后,刘某原配偶孙某不服上诉至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后等待出判期间,也就是2018年1月1日,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个限制配偶还债的司法解释,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后,改判孙某无需还债。
孙某的共同还债责任被去掉了,但其在上诉过程中提交的一份离婚协议,引起了债权人彭某及代理律师的注意,孙某名下有两套房产等,都是在婚内期间购买,也被彭老板申请作了查封措施,但在离婚协议中全被分至孙某名下,债务则归刘某。故此,彭老板随即启动了离婚协议撤销诉讼,提出刘某和孙某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归孙某、债务归刘某”的内容,侵犯了债权人彭老板的利益,应予撤销。
法庭持续关注刘某还债进展,经过漫长的无效等待后,法庭宣判该协议因为损害了债权人彭老板的利益,所以撤销该协议中上述内容,上述财产恢复至刘某和孙某离婚前的状态……
上一篇:周振毅 工程款阻却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