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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孙歌 发生交通事故切记及时报交警!

发布时间:2019-11-30

【案件事实】
  2019年06月09日,A驾驶冀T*****号奇瑞牌小型轿车沿某村南北水泥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与B正常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B受伤及二轮电动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另外,本案由于双方最初私下协商未果导致报警不及时且没有现场录像,故仅有未区分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证明。最终经过法院审理,李四仅能以主次分的责任分担方式获取相应赔偿(本应李三全责,但由于证据不足,仅能以主次责任来区分)。
  【案件关键点】
一、报警不及时导致交警大队仅能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出具相应的交通事故证明,而无法作出具体明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而影响受害一方办理进一步的保险理赔事宜。 
二、误工费的主张需要提供充分的误工证据材料,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登记资料、备案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误工前连续3个月以上以及误工期内的工资银行流水、用人单位出具的因误工实际收入减少的证明等。
【友情提示】
1.当遇到交通事故时,切勿轻易相信任何哄骗理由而不及时作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是最能充分证明事故事实的材料。一旦双方私下协商未果,受害方将会变成非常被动,事后再准备关于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亦会很困难。
2.司法实践中,仅有交通事故证明通常很难按照一方无责、另一方全责来认定事实;此时,常见区分责任比例方式为各一半、主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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