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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30
高某和陈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之后不久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至今婚姻存续近十年,期间,双方婚后不仅育有一子小高,更是通过双方十年的的积极努力与兢兢业业积累下了些许资产。但由于婚前了解不充分,婚后感情一般,加之双方一直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一直仍未能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高某遂于2021年1月到法院起诉离婚。
但十年的婚姻是不是真的到了不得不散场的地步呢???
立案之初,双方关系紧张,且分居数月,更是分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调取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等,但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并无严重的夫妻感情破裂之情形。因此,在法院的主持及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和好撤诉。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案件总结】
夫妻关系的建立,往往伴随着男女双方的感情、亲子关系以及两个家庭的结亲等复杂的人事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分分合合。爱情是美好的,初识的双方亦是“美丽”的,但伴随时间的流逝,它可能会淡化,可能会受伤,但并不会完全遮挡住内心深处最真挚的那部分柔情。再者,诉讼离婚虽是每个具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但婚姻不是儿戏,切记在行使该项权利前慎重再慎重,在未真正想清楚结束婚姻关系前切勿因一阵子的不如意或一时的冲动而轻易决定并采取行动。
综上所述,十年婚姻,维持不易,且行且珍惜。快乐的生活,需要在平淡的日子里偶尔添加点“蜂蜜”;良好的婚姻,更是需要双方共同用心去经营与灌溉。作为律师,希望每位当事人在今后的时光里都可以保持良好的心态,温暖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