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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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529号一、二、三楼
发布时间:2012-11-30
2013年初冬的早晨,我所周振毅律师、侯立峰律师启程经停北京转赴辽宁,去为一委托人朋友追讨巨额货款。此前该朋友曾汇付购货款、但交货期过后仍迟迟未收到货物,出现违约,通过居间人士联系遇阻后,心急如焚,求助我所。
我所周振毅、侯立峰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在衡水市育才南大街529号的长城律师楼303办公室进行了商讨,对案情作了大概预判,进一步制定了非诉与诉讼相结合的解决方案,安排好行程。第二天即携带必要手续和材料,驱车千里赶往辽宁,开始办理讨款事宜。经了解,系收款单位与其员工内部发生纠纷,未能及时安排使用货款组织货源,并且局面无好转迹象。在两位律师与多方会谈,要求最大限度保障我方委托人利益均未获实质性地积极回应后,遂开拓新的途径,借助当地朋友的正能量,仍争取非诉讨款。在设定期限内、经多种努力尝试无果后,果断采取了系列诉讼措施,化劣势为优势,转被动为主动。
我方心知无大碍,但为更好、更快地实现委托人权益,仍积极斡旋,寻求和解或调解解决。几经周折,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达成基本一致后,前往法院坐下来签订调解协议,并于两日内履行还款完毕。
委托人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货款失而复得,一再表示满意;对两位律师研究多种方案、借助多方力量协同作战一再肯定;认为和两位律师三次出差和交往过程中真的学到了东西、自己有了新的变化。而我所律师也为案件有好结果而欣慰、双方成了新朋友而开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