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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用自己的名义对外借款能否成立?“人死债消”是否成立?

发布时间:2022-11-30

“四海”的电影中女主因为哥哥欠的的债导致其生活的困苦,而从真实的法律层面上看其债务那些是合法有效那些是无效的呢。

首先未经他人同意,以他人的名义进行贷款包括网贷,其效力如何?

当前许多网贷公司的审核并不规范,甚至出现了只要提供了身份证便可以贷款的行为,毫无疑问如果申请贷款人并没有明确的申请意愿,这种被贷款的行为自然无效。因为意思表示必须由贷款人做出,他人无权代替贷款人做出意思表示,无意思表示贷款合同自然无法成立。

承担为他人的借款提供人保,借款人死亡的保证人还要不要还呢?

“人死债消”这句老话到底对不对呢?如诺此人只身一人并没有继承人或者遗赠人,其因的债务会跟自己遗留的财产相互抵消,如诺遗留的财产不够债务其也只能以其遗留的财产为限了自然算的上是人死债消。如果其有继承人或者遗赠人,依据《民法典》以下的规定可以看出法律的解释。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因而如果其有继承人或者遗赠人,那么“人死债消”的就不是那么洒脱了,其遗留的财产和债务将在遗产是否能还清的范围内进行偿还。

但是如果此人的债务有他人为其提供保证,那保证人是否能够借此适用“人死债消”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呢?答案是不能,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债务人死亡后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反而债务人的死亡会导致先诉抗辩权的失效,因而如诺遇到此种情况,保证人应当及时向借款人的遗产申请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因为作为保证人必然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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