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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30
2015年11月10日,虚开巨额税票的河南开封籍张某某在衡水市看守所被羁押逾一年后,得以判处缓刑并释放回家。
张某某有妻有儿,是一个美满的家庭,其经营着一份不错的生意,但为了获取更多的财富,在2013年、2014年期间,为河北某知名纺织企业虚开了税额110余万元的增值税发票,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至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年初,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振毅开始为其辩护,经认真查阅相关证据材料、了解相关企业经营等外围信息,收集相关规定依据,并从身份、作用,所得利益等方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详尽、深入的辩护意见,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15年11月10日一审宣判:判三缓五。
张某某释放了,此前一再表示:非常后悔、不会再犯;一再告诫周围的人:作生意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所追逐的财富究竟是不是合法、真实的,是不是在法律的圈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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